作为公婆要当一个明明白白的老人,要当一个处理事情都讲公道的老人。特别是像这个老人有女儿有儿子的,再自己还能有明辨是非能力的时候,就这么过早的把自己的房产给了女儿,所以说这种举动就有一些不公平,哪怕是你对儿子儿媳特别的不满意,但是在这种时候也不能过早的就把自己名下的房产给女儿。这等于是给自己在断绝后路,其实想一想自己能走能料的,也不用儿女们尽孝,也不用儿女们管自己,所以说一对老人住着房子,把多余的租出去,然后花了一些充足的钱去养老。这样的方式岂不是挺好,如果说老人意识犯糊涂,将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转给自己的姑娘,那么你想儿子儿媳也是不会感觉到心里平衡的。老人你的这种做法就等于是教了女儿得罪了儿子。我想劝的是老人你即使想把房子给女儿也要等到自己年老了,自己都没有能力照顾自己的时候,谁能照顾自己?谁是自己最贴心信得过的人,这个房子就给谁,这就无可非议了。这样的话女儿也感觉到公平,儿子不孝顺也没有得到房产,这就是很好的公平正义也没有什么异议。
作为儿媳妇儿的,我想说你只能怪自己没有把公公婆婆交住,你也不是一个让公公婆婆放心的儿媳妇满意的儿媳妇儿,所以说现在他们决定把房子给自己的女儿,这就等于是不指望着儿子和儿媳了,这就等于说放弃了对你们的希望。这种现实一把儿子和儿媳是很难接受的。但是老人既然这样做了,遗产的分割作为儿媳妇儿的也是没有办法的。唯一的就是跟老人说,如果说你们有病了的时候,就让这姑娘掏所有的医疗费用承担所有的花销。要不然你说这姑娘得了房产,等到老人有病的时候袖手旁观,那岂不是便宜了这大姑姐一家?所以我说做儿媳的不挣这财产也没有什么。反倒是以后公公婆婆有病了,一定要以大姑姐为主力了。